索要进货凭证和生产批号证明遭拒
即将面临行政处罚的周先生发现,他在京东商城采购这批白酒时,只有网络订单号和交易记录,京东商城及其网店并未提供相关进货凭证。
此外,购买的98件白酒,仅一批4件酒开具了发票。
4月20日,周先生称其从老关分局得知,相关处罚通知书不日即将送达,他们可能因销售假冒产品面临3-5万元罚款。
22日下午,澎湃新闻致电老关分局一位李姓工作人员,对方证实了查扣上述疑似假冒牛栏山牌白酒一事,但婉拒接受电话采访。
周先生表示,在事发之后,他通过京东商城手机客户端向京东在线客服、以及拨打京东客服电话,尝试要求京东商城提供相关进货证明、生产批号和产品鉴定证明等,京东客服表示无法提供,需向卖家网店索要。
商家拒绝提供进货单和生产批号。
随后,周先生又分别向“歆然盛达酒类专营店”、“尚氏酒类专营店”两家网店索要进货凭证和产品鉴定证明。“*氏酒类专营店”表示“这是商业机密,给您看不了”;“**盛达酒类专营店”提供了一份进货单,但单据上并未显示产品生产批号等信息。
周先生表示,他目前已就京东商城销售假冒白酒一事向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了举报,希望能得到合法公正的检验,来确定被老关分局查扣的该批白酒是否为假冒产品。
中国人民大学教授、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告诉澎湃新闻,实际上,在该事件中,周先生从京东商城购买了一批酒,通过交易记录就可以查清楚商品来源,这个造假是造不出来的,如果消费者伪造商品诋毁商家,就会涉嫌诋毁商业信誉罪。
刘俊海认为,酒厂的打假工作人员开具的鉴定证明,原则上说具有较强的证明力,也不排除其他可能。如果周先生是消费者,最后证明确实这批酒是京东卖的,而且存在质量不合格、不安全,那么消费者就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“1+10”倍索赔。
“但是京东可能会说你不是消费者,你买了酒然后又卖给餐馆了,不是为了个人消费,是以盈利为目的了。”刘俊海说,这种就要按照《合同法》来主张权利了,如果存在质量问题,可以要求退货退钱,同时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,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原则,这笔损失也应该由违约方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