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7日消息,乐视网晚间对外发布公告称,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贾跃亭和贾跃芳下发的《关于对贾跃亭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》和《关于对贾跃芳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》,要求贾跃亭、贾跃芳就违规行为出具书面整改报告。
据了解,贾跃亭于2015年5月作出承诺,将减持乐视网股票所得资金全部借给上市公司作为运营资金使用,免收利息。2017年11月,贾跃亭明确表示无力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无息借款的承诺。而贾跃芳于2014年12月作出承诺,将减持乐视网股票所得资金全部借给上市公司作为运营资金使用,免收利息。但是,在2017年11月也明确表示无力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无息借款的承诺。
对此,北京证监局表示,贾跃亭、贾跃芳在上市公司经营困难之际抽回全部借款,拒绝履行承诺,置公司风险于不顾,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,社会影响恶劣,并已经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。因此,北京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,决定对贾跃亭、贾跃芳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,要求二人就上述违规行为出具书面整改报告,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情况、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、未整改问题的原因、后续整改计划、整改期限等。
乐视网方面表示,公司收到上述两封决定书后,已于今日将决定书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贾跃亭和贾跃芳,并将确定其送达。同时,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,将严格按照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