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2014年国家卫生计委办公厅的一份通知,记者了解到,当时,国家卫计生委办公厅对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进行调整,为指导组在北京同仁医院设立了办公室。这就是百度提及的国家防盲办。
今日下午,记者电话联系到防盲办,一工作人员表示,没听说过为百度AI眼底筛查机检测一事,“我们是医院里的单位,没有给企业检测仪器的业务。”
律师:百度涉嫌行政违法
对此,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称,《医疗器械管理条例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。百度在未变更经营范围前,捐赠AI眼底筛查一体机的行为涉嫌行政违法。
范辰律师说,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,注册管理之前是不可以进行售卖、捐赠的。“该眼底筛查机就其使用的范围来看,是对人体病变进行筛查的仪器,明显属于医疗器械。不管是第几类医疗器械,没有获得资质的前提下,都属于违法行为。”
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,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,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、原材料等物品;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;生产、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,情节严重的,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。